在澳洲留學,如果
留學生的出勤率達不到80%又無正當理由,其簽證將很有可能被取消。對這一問題,留學生必須高度重視。
移民局相關法律的規定是:
1、學校在得知國際生的出勤率不到80%后,必須向移民局和該生發出”第20條通知”。留學生在該通知出示日起的28天內必須由本人持護照到移民部門解釋原因。移民官員將與該學生面談,要求說明理由并出示相關證據,如理由適當,證據確鑿,簽證可以不予取消。
2、如果該學生在通知出示日起28天內沒有到移民部門報到,則該學生簽證在第28天結束時自動取消。
為了避免出現不必要的麻煩,同學們必須要處理好出勤率問題,除了保證按時上課外,還要注意以下方面:
:學生變更住址須及時告知學校。
法律上,學生簽證附有一個條件,該條件要求學生:
如果學生是在海外拿到的簽證,則必須在入境7天內將自己的住址告知學校;
如變更住址,變更后7天內須將新住址告知學校;
如變更學校,則在接到新的錄取通知書7天內將變更學校事宜告知原本要入學的學校。
第二:及時在學校記錄并隨時向學校了解自己的出勤率。
第三:盡量不要在學習期間請假回國探親。如果一定要向學校請假,要說清楚請假的原 因和期限,得到學校的書面同意。
更多有關澳洲留學的資訊,敬請致電沃爾德留學中心4000 600 6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