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人必須在到美國學校報到的90天之內申請簽證。如果在報到的90天之前申請,使館將不會受理。
重要的標準
為獲得赴美留學簽證,申請人必須證明:
1、他們的目的(不僅是首要的目的)是學習;
2、他們有能力并計劃在美國做全日制學生;
3、在不從事未經許可的工作的前提下,他們有足夠的資金來支付學費、生活費以及應付突發事件的全部費用;
4、他們有不可分離的社會、經濟和其它因素使其在完成計劃的學業后離開美國。
學習能力和計劃
申請人必須證明他們已無條件地被有資格招收留學生的院校錄取。學校必須提供填寫完整的i-20表和錄取通知書。除此之外,申請人還應該證明他們有能力順利地 完成學業,并出具一些能證明自己學習能力和教育背景的資料,如:畢業證書、成績單(包括所學科目及成績)、toefl成績單、學校所要求的其它成績,如 gre、gmat等。
充足的資金
申請人必須證明他們有足夠的資金支付學費、健康保險和生活費。在i-20表上,校方必須注明學費、生活費及應付突發事件所需費用的相關信息和這些費用的來 源,如減免學費、學校提供工作、做助教、享有獎學金或申請人自己出資擔保等。如申請人已獲獎學金,需證明提供獎學金的機構愿意并有能力支付這筆費用。如果 申請人用本人的存款負擔這些費用,需證明這筆存款夠其整個學習過程使用,且這筆資金能夠合法攜帶出中國國境。
歸國原因
申請人必須證明他們在美完成學業后有歸國計劃。通常這對中國學生來說難證明。使館有資料顯示近幾年中在美國完成學業后沒有返回中國的學生比率較大。我們 也意識到中國正在變化,有些學生一定會回國。簽證官在面談時,會根據每個申請的是非曲直做出決定。在短暫的面談時間里,簽證官的判定主要取決于申請人能否 證明他們今后在中國有令人信服的社會及事業前途。
一般來說,申請人必須表明畢業后歸國 的原因是合情合理的,是有利于個人發展的。原因很多。比如:他們可以表明中國需要他們這一領域的專業人才,他們來自一流學校、歸國后能競爭到一份很好的工 作。學生也可以證明他們在中國有不可分割的關系,并且父母將為他們安排令人羨慕的工作。有些學生想攻讀某一專業的高一級學位而中國沒有這一專業,他們就必 須證明在攻讀該學位上所投入的時間和財力能在歸國后所從事的工作中得到豐厚的回報。
面談
申請人必須親自到自己居住、學習、工作的地方所屬的領事館來申請簽證。相關人士( 如,校方代表、親屬、朋友等)可提供書面材料,讓申請人面承簽證官,但不能陪同申請人來面談。如需了解更多留學相關信息,可致電沃爾德留學中心咨詢4000-600-680!